• 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江西省赣宜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违规情况处理的通报
  •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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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人防办字〔20147

    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江西省赣宜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违规情况处理的通报

    各县(市)人防办:

    根据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关于樟树虹桥大厦人防工程严重质量问题处理函告》,江西省赣宜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樟树虹桥大厦人防工程监理过程未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制度,未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施工实施监理,导致工程质量产生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严重质量问题,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8条的规定,违反《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我办依据《对“三行业”不良从业行为的认定与处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暂停江西省赣宜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新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暂停期限为18个月(2014年2月25日至2015年8月25日)。

    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县(市)人防办和各监理单位要以此为鉴,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在建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

    特此通报

              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