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全县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 作者:铜作风整治办字〔2017〕6号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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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作风整治办字〔2017〕6号

     

     

     

     


    关于印发《全县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全县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铜鼓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全县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是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打赢这场艰巨的攻坚战,必须要有一支作风优良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作保证。根据《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铜办字[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县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着力解决全县脱贫攻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脱贫攻坚队伍,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县脱贫攻坚任务,为建设“富饶、美丽、生态、活力、幸福”的小康铜鼓作出应有的贡献。

    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扶贫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直面矛盾,添补措施,精准施策,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全县脱贫攻坚见成效。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同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交上作风建设优秀答卷。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整治内容

    (一)群众意识淡漠。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或是口头重视,雷声大雨点小,研究部署不多,责任不清,措施不强,落实不力。个别扶贫干部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对贫困户识别不评议,不公示,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真贫的没有建档立卡,不贫的成了贫困户,存在戴着“贫困帽子”过着“富裕日子”现象。对贫困对象动态调整把关不严,“进出清退”全凭印象办事,未做到“应扶尽扶”。部分结对帮扶干部对贫困户帮扶不尽责,不用情,只走走看看,蜻蜓点水,没有因人施策,简单走访慰问了事,甚至对帮扶对象情况不熟悉,对帮扶对象提出的合理诉求不了解、不关心、不解决,敷衍塞责,没有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部分驻村第一书记、定点帮扶工作队派人挂名,应付了事,精准帮扶没有规划,年度扶贫没有计划。

    (二)项目管理松懈。扶贫项目立项审批不严谨,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没有进行专门的评估、论证,有个别项目申报单位没有实行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扶贫资金没有发挥“及时雨”的作用。部分项目存在进程进展慢,存在部分项目资金滞留现象。有个别扶贫项目立项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不按规定实行公告公示。

    (三)实干精神懈怠。部分扶贫干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决心不足,被动应付多、主动干事少,对标看齐意识不强,缺乏攻坚拔寨、冲锋陷阵的志气、勇气和锐气。工作效率不高,工作落实不够、工作成效不显。形式主义泛滥,对扶贫文件资料、规划方案等照搬照抄。

    (四)创新理念落后。部分扶贫干部视野不宽,思想不活,瞻前顾后,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对加强和改进扶贫工作缺乏好的点子和思路,又不愿或不善于借鉴其他地区扶贫工作先进典型做法。上通“天线”不够,不能完整系统认真的学习上级有关扶贫工作的文件精神,业务能力水平不够强,对待上级工作部署照本宣科、生搬硬套,不能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扶贫工作成效不显著。下接“地气”不足,未能沉到基层一线了解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对如何抓好本地区扶贫工作缺乏系统的认识,工作按部就班,不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难题,有的干部坐在办公室拍脑袋、瞎指挥,群众需要的不给、给的群众不需要。

    (五)担当勇气欠缺。少数扶贫干部怕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过度谨慎,影响工作进展,对一些符合本地扶贫工作的项目,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做事少担责的思想迟迟不落实,对本来自己能够单独拍板的事,非要召开会议研究研究,看似民主决策,实际目的是有责任大家共同承担。存在老好人思想,奉行“多栽花、少栽刺” 的思想,明哲保身,害怕丢选票。

    三、方法步骤

        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条块结合、各负其责。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月)

     1.召开动员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有扶贫任务的单位要在本单位机关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动员会上,认真传达本方案精神,充分做好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开展学习培训。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5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公众微信号、公布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扶贫对象、困难群众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都要对照本方案指出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从领导班子、领导个人和一般干部三个角度开展自查。要召开高质量的排查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和贫困对象指出领导班子、领导个人和一般干部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并积极认领、表态承诺、落实整改。确保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确保干部职工全覆盖。

    3.深刻剖析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6月-9月)

    1.建立整改台账。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认真剖析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帐,明确责任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同级领导小组审定,本单位班子成员的由主要领导审定,股室负责人的由单位分管班子成员审定,一般干部的由股室负责人审定。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开展回头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1月17日前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县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脱贫攻坚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

    2.总结评估。引入第三方机构,以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依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评议作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全县脱贫攻坚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作风监管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调研员苏启兴同志任组长,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胡诚民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扶贫和移民办扶贫股),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胡诚民同志兼任,由喻宇、王方淋、朱清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地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调度和督导,使整治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严格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对抓好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担负好分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严谨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有力震慑。县脱贫攻坚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严肃问责,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有关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集中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通过反面典型曝光、以案说法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紧扣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根源,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作风问题,建立完善考核、督查、巡查等一批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领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铜鼓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