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保障我县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市纪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紧急通知》(宜纪办字〔2017〕34号)要求,针对前期督查发现问题,经研究,决定在6月份集中三次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督查组织
各督查组(名单附后)集中性的督查活动不得少于3次,各督查组对各地脱贫攻坚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每次督查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督查对象
(一)帮扶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
(二)扶贫资金、项目涉及的有关单位部门、乡镇、行政村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四、督查重点
(一)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中,是否存在职能缺失、监督缺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等问题;是否存在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在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中,是否存在随意性大、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
(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私分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四)在财政专项扶贫和十大扶贫工程(产业发展、就业、易地搬迁、危旧房改造、村庄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社会保障、健康、教育)等资金项目使用中,是否存在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违规安排扶贫项目等问题。
(五)行业部门在落实相关扶贫政策上,是否存在不及时、打折扣、督促检查不落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六)帮扶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乡村干部在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中是否存在责任担当缺乏、慵懒散漫、推诿扯皮、工作流于形式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驻村“第一书记”是否存在与原单位工作不脱钩,驻村时间不够等问题。
五、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调取查阅台账资料、随机访谈、现场查验、受理群众举报、查阅考勤记录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主要精力调整到打赢脱贫攻坚战上来,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制定时间表、画出作战图、念好“紧箍咒”、压实责任制,以责任追究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二)要突出检查重点,切实增强扶贫攻坚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要求,将推动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重点,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好督查,通过不落实的事,找出不落实的人,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动全县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各督查组必须发现3条以上线索。
(三)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切实为实现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保驾护航。紧扣“精准”二字,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及时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因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导致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迟缓,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以铁的纪律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四)各督查组要将各村精准扶贫对象和帮扶干部名单收集交至县纪委党风政风室。
联系人:凌芳,联系电话:8722812,联系邮箱:tgxjwdfzfjds@163.com
附件:铜鼓县纪委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工作组及成员名单
中共铜鼓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