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实现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赣府发[2014]38号)和《铜鼓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铜府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巩固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继续动员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参保缴费任务(目标任务见附表),为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缴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2016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政府补贴标准,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从100元调整为300元,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从30元提高到40元。2018年的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65元、缴费700元补贴70元、缴费800元补贴75元、缴费900元补贴80元、缴费1000元补贴85元、缴费1500元补贴90元、缴费2000元补贴95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且不同的缴费年度可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
对重度残疾人和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政府每年为其代缴保费100元,其中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期限从2017年起至2020年。
三、保费收缴时间及要求
每年1-6月为集中缴费时间。各乡镇(场)社管委要精心组织、集中时间、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保费征缴任务。各乡镇场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代扣代缴工作的宣传、指导、操作,并及时从系统导出扣款失败人员名单反馈给村协管员;村协管员负责对参保人员进行缴费督促提醒,收集上报新增参保人员花名册和相关资料,并及时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四、保费收缴方法
为规范缴费方式,2018年保费收缴方法全部采用银行预存代扣代缴的方式。参保对象将自行选择的缴费档次的保费足额存入协议所签订的农商银行卡(折)或社会保障卡中,县农商银行将在每月10号(节假日顺延)对保费足额到位的参保对象账户自动扣款,一年划扣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各乡镇(场)社管委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落实,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城乡居民分享到了国家改革开放的成果,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各乡镇(场)、社管委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质量,营造参保氛围,消除群众疑虑,真正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参保意识,扩大参保覆盖面。
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各乡镇(场)、社管委要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以村(社区)为单位公示本年度参保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金额,每季度以村(社区)为单位公示待遇领取对象名单和发放金额,通过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乡镇(场)、社管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表:铜鼓县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任务分解表
bet365vip5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印发
附表:
铜鼓县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
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缴费人数(人) | 备注 |
1 | 永宁镇 | 4100 | |
2 | 三都镇 | 6000 | |
3 | 大塅镇 | 6700 | |
4 | 带溪乡 | 3600 | |
5 | 高桥乡 | 2800 | |
6 | 棋坪镇 | 5000 | |
7 | 港口乡 | 2000 | |
8 | 温泉镇 | 6200 | |
9 | 排埠镇 | 4200 | |
10 | 茶山林场 | 150 | |
11 | 花山林场 | 50 | |
12 | 大沩山林场 | 100 | |
13 | 龙门林场 | 50 | |
14 | 社管委 | 1100 | |
| 合计 | 41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