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人防工程安全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防办、省直管县(市)人防办,省办各直属单位:
随着雨季来临,全省部分市、县城区内陆续出现了内涝灾害,为做好人防工程安全防汛工作,防止发生积水倒灌进人防工程并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入研判防汛形势,扎实做好防汛工作,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防汛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防汛责任制,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切实将防汛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辖区域内人防工程汛期安全。二、分类开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人防工程逐一进行摸排检查,摸清人防工程现状,把握防汛重点。对于早期人防工程,要重点关注城市居民区、交通主干道下的早期人防工程,重点检查主体是否安全,口部或周边是否存在坍塌滑坡的可能,特别是曾出现过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险情至今未彻底根治的工程,要指派专人进行实时监控,并尽快整治到位。对于已竣工交付的人防工程,要督促管理单位按照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准备,特别是口部位置较低的人防工程,要重点检查防洪沟渠是否畅通,排涝设备是否正常,防汛预案、应急物资、抢险队伍是否健全。对于在建的人防工程,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防汛措施,确保在建工程汛期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单位立即组织整改,该加固的工程要及时加固,该封堵的口部要尽快封堵,该补充添置的设备要及时补充添置,该疏通的沟渠要立即疏通。防范工作要限定时间、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通过检查和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所辖区域内人防工程汛期不塌陷、不倒灌,不影响地面建筑、交通和城市居民安全,确保不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完善防汛预案,做好防汛准备
要认真总结往年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经验,针对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汛抢险预案,进一步细化防汛抢险的工作部署,明确“防、抢、撤”等各项应急措施,扎实做好组织保障、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等各项防汛抢险准备,切实做好沙袋、抽水设备等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工作,落实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增强防汛抢险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紧急状态下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救援有序。
四、严格汛期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各项规章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单位领导要严格落实带班制,加大巡查力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切实履职尽责,熟悉情况报告程序,发现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汛部门和上级人防主管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不准迟报、漏报和瞒报。要保证机动卫星通信系统及其它各类通信保障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生险情,拉得出、联得上。(省办值班联系电话:0791-88843900)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