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 作者:铜府办发〔2018〕11号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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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t365vip5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铜鼓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5日    

     

    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17〕82号)和《铜鼓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铜府办发〔2018〕10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年底,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进一步提高我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在县城区建成2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开展示范线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工作试点,城区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2个住宅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并逐步推广至50%的县城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所有秀美乡村及新农村建设点和百里生态示范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积累经验。

    二、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1)。主要任务安排如下:

    (一)开展动员部署。4月上旬前,召开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制定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配齐工作人员。4月中旬前,完成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全面开展工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明确1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具体对接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开展;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配备3-5名编外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工作。同时,按居住小区每300户配备1名督导员、商业街按每100户配备1名督导员、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督导员的要求完成督导员队伍的配备。

    (三)组织业务培训。4月中旬前,县城管局完成对县直各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县直各行业主管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对本行业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县委农工部完成对各乡镇(场)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完成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政村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和督导员的培训;县教育局分批次完成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县旅发委要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酒店分别完成对导游、酒店服务员的培训。

    (四)启动试点工作。4月中旬起,启动2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创建工作,实施县城区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2个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每个乡镇(场)选择一个村(工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8年年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50%的县城建成区及所有秀美乡村、新农村建设点和百里生态示范带。

    (五)配套硬件设备。4月底前,按照市里设备统一选型,根据我县实际需要,通过招标等方式采购分类垃圾桶、运输车等设施设备。同时,完成示范线路等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队伍建设。4月底前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完成分类垃圾桶、果壳箱的设置;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进展需要,适时启动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拆解厂和垃圾分类转运中心的建设及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提升终端处理能力。

    (六)建立激励机制。6月底前,结合“垃圾兑换银行”模式,全面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制度,合理布局、建设积分兑换站,兑换成积分存入居民绿色账户。积分可兑换社会公益服务、实物商品等,形成“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受益”的利益链。

    (七)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待出台),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政府性规范文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八)广泛宣传发动。4月份开始,通过新闻、报纸、广播、网络、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举手之劳”、“垃圾分类,呵护家园”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其他有宣传载体的县直单位在本单位宣传载体上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4月中旬,县教育局确保将垃圾分类的宣传读本发放至每一位学生。4月底,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村(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团县委、县文明办组织青年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5月起,新闻媒体等单位和乡镇(场、社区管委会)、村(社区)主动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并将问题曝光,促进居民(村民)和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九)开展工作总结。12月底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部署会,表扬先进,对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各单位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全县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挂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参加,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相应建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垃圾分类机构工作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全县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后,由县、乡镇(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保障。

    (三)加强监督考评。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照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办法,实行交叉考核和聘请第三方考核的方式,对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及县直单位垃圾分类进行最严格的考核(具体考评方案见附件2),并将综合考核成绩呈报县委、县政府。

     

    附件:

    1.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2.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办法

    3.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bet365vip5办公室                    2018年4月5日印发

    附件1

     

    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

    任务分解表

     

    序号

    成员单位

    任务分解

    1

    县城管局

    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研究与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违法监督曝光平台,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居民、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违反垃圾不落地和“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实施检查和执法。

    2

    县委宣传部

    负责县垃圾分类宣传方案的制定,组织领导全县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3

    县编办

    负责落实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机构调配。

    4

    县委农工部

    负责指导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5

    县文明办

    负责协调青年志愿者在城市公共场所对居民、游客进行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负责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协调青年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制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工作场所文明行为促进机制,提升公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等。

    6

    县城建局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和方案批复时,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垃圾转运和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分类收集亭、垃圾桶清洗点、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

    7

    县发改委

    配合城管局、城建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和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按规划做好项目核准,指导企业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收费管理办法。

    8

    县教育局

    负责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及时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读本,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开设“环保小站”,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9

    县环保局

    负责对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组织指导县乡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检查;督促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废水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10

    县房管局

    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11

    县商务局

    负责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各专业市场垃圾分类减量的推进工作;规范废品回收,开展资源再利用工作,推进回收网点建设,完善回收网络体系;提倡流通环节中包装材料循环使用,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12

    县旅发委

    负责推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指导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树立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的新理念,组织动员星级饭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作为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13

    县卫计委

    负责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严控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投混放,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4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督促推进县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县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内容,餐厨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和收运。

    15

    县工信委

    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以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16

    县财政局

    负责保障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督促各乡镇(场、社管会)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垃圾分类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

    17

    县法制办

    配合上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立法调研,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18

    县农业局

    负责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抓好废旧农膜和农药瓶(袋)的回收处理工作,推进“净菜进城”,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

    19

    县市监局

    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加强经营者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20

    县水务局

    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水面垃圾清理和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21

    县国土局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审核,指导各乡镇(场、社管会)做好用地计划安排,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22

    县科技局

    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方面的科技宣传和科技服务等工作。

    23

    文广

    新局

    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不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社会文化氛围。

    24

    县妇联

    负责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5

    团县委

    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参与并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26

    县民宗局

    负责指导全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和减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7

    县公安局

    对涉嫌非法偷运有毒有害垃圾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全县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垃圾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相关车辆挂牌等的协调保障。

    28

    县民政局

    负责协调驻县部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29

    县交通局

    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及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宣传教育。

    30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负责督促指导园区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31

    县银监办

    负责督促各银行及网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32

    县城投

    公司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的融资。

    33

    供水公司

    供电公司

    石油公司

    负责督促指导各所属网点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34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

    按照职能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垃圾分类的协调、宣传和保障工作并积极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35

    社区

    管委会

    负责督促指导各社区居民开展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36

    各乡镇(场)

    为辖区垃圾分类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备建设和组织实施等。

    37

    全县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中小学校等

    按照本方案积极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落实。

     

    附件2

     

    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管理考评办法

     

    为深入推进铜鼓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的检查监督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根据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总体要求,结合2018年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工作实施主体

    考评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实施(局部考评内容引入第三方考评)。

    二、考评范围和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县直责任单位。

    三、考评工作安排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

    四、考评内容

    (一)乡镇(场),社区管委会

    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硬件配置、组织管理、分类效果、加(减)分六个方面。

    (二)县直责任单位

    组织领导、工作成效、任务完成、报送信息、特色亮点情况等方面。

    五、考评方法

    主要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问询、民意测评等方式。

    六、考评计分与奖励

    检查考评项目实行累计扣分制,不符合标准或是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均按《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扣减相应分数,加(减)分项列入考评。

    七、考评成绩综合运用

    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和县直责任单位的考核成绩报县委、县政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占比2%)、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分值3分)和文明单位考核体系(实行考核未达标一票否决制)。

    八、工作要求

    (一)县城管局、农工部、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督导工作,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明显落后的要限期整改,并将情况及时报县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县直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序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

     

    附件:

    3—1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考评对象:全县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

    3—2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考评对象:县直责任单位)


    附件3—1

    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对象: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得分

    合计

    1

    组织领导

    (25分)

    机构运行(10分)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成立管理机构的,扣1分。

    2.     各乡镇(场)、社管会配备专职人员(3分);未配备人员的,本项不得分。

    3.     行政村(社区)配备专职管理人员(3分);未配备人员的,本项不得分。

    4.     有安排、落实垃圾分类专项经费(2分)。未落实专项经费的,该项不得分。

    资料审核

    工作落实(15分)

    1.     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等文件(3分);完成得3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2.     建立例会制度,全年不少于4次会议,要有制度和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签到表、会议照片等,按要求完成的得4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少一次扣1分。

    3.     制定考评办法,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各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评情况奖优罚劣,并及时通报考评奖罚结果(4分);未建立考评奖励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制定了考评办法,建立了制度未开展考评的,扣1分,考评中发现问题未及时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至扣完为止。

    4.     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月20日前向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及时按要求上报需要的数据、信息材料等(4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资料审核

    2

    宣传培训

    (25分)

    保障措施(4分)

    1.     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体系,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1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2.     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制定未组织实施的,扣0.5分。

    3.     收集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反映工作动态(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每缺一月扣0.1分。

    4.     宣传经费落实有保障(1分)。未落实不得分。

    资料审核

    宣传活动(12分)

    1.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分类知识宣传,营造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4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2.     组织开展趣味活动、有奖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4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3.     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告居民群众一封信、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到每家每户,并入户宣传讲解辅导,做到家喻户晓(4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资料审核

    人员培训(4分)

    1.     制定辖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人数、内容、效果与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需求相匹配(1分)。未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2.     每年培训数量不少于3次,各行政村(社区)培训不少于2次(3分)。未开展培训的,本项不得分,每缺一次扣0.4分。

    资料审核

    宣传效果(5分)

    推行生活分类的区域,村(居)民知晓率试点期间不低于70%、试点结束后不低于85%。每少1%扣0.5分。知晓率=知晓人数/抽查人数×100%。

    随机抽查

    3

    硬件配置

    (20分)

    设置专用宣传栏(4分)

    设置1个或多个宣传栏,内容突出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目标、责任义务和分类程序。未设置不得分。

    现场查看

    设置公示栏(牌)(4分)

    在醒目位置设置1个或多个公示栏(牌),内容为分类投放点的布局引导图,分类负责人员名单及责任分工;督导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未设置的不得分,设置不合规范的,每少一项扣0.2分,至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投放点设置投放指示牌(4分)

    指示牌主要内容:投放时间,垃圾分类指南,收运单位及责任人姓名、投诉电话,督导员姓名和电话等。未设置的不得分,设置不合规范的,每缺一项扣0.2分,至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分类垃圾桶配置(4分)

    分类垃圾桶配置能够满足投放需求,分类标识符合《铜鼓县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要求,收集点上的垃圾桶应按照《铜鼓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实施方案》配置。出现垃圾桶数量(容量)不足,导致垃圾满溢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至总分扣完为止;分类标识存在设置不规范、印刷模糊、颜色不正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至总分扣完为止;收集点上的垃圾桶未按标准配置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至总分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分类垃圾桶设置点规范(4分)

    放桶地面未硬化处理,分类垃圾桶摆放杂乱、桶身外观不净、残缺、破损、不密闭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至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4

    组织管理

    (15分)

    督导员配备(5分)

    按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督导员(5分)。每少1名,扣0.5分,至扣完为止。

    资料审核

    人员管理(5分)

    村组(小区)管理人员、环卫工作人员、督导人员职责明确,配合到位,对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管理到位,对住户、垃圾分类情况、垃圾分类方法和要求熟悉,履职尽责情况良好。随机抽问,发现一位未按要求履职的扣0.2分,至扣完为止。

    资料审核,随机抽问,现场查看

    转运组织(5分)

    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要求,与相关企业做好对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其中厨余垃圾按照要求实现分类转运。随机抽查,未按要求组织分类转运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至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5

    分类效果

    (15分)

    覆盖率(5分)

    2018年7月-12月,所有新农村和秀美乡村建设点分类工作实现全覆盖(覆盖率=垃圾分类实际覆盖新农村和秀美乡村数量/区域新农村和秀美乡村任务总数量×100%);2020年,覆盖率(覆盖率=垃圾分类覆盖村组(小区)数量/区域村组(小区)总数量×100%)达到100%,按照任务总量,每少一个点,扣0.5分。

    资料审核,现场查看

    参与率(5分)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村(居)民参与率不低于8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参与率=考核时段内参与垃圾分类投放记录人数/总人数×100%

    随机抽查。抽查一个行政村(社区),对所抽查行政村(社区)的10%的村民小组(小区)进行考评,按平均计算所得成绩。

    5

    分类效果

    (15分)

    分类投放准确率(5分)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村(居)民投放准确率不低于5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分类投放准确率=被抽检到的垃圾桶内应投垃圾的量/被抽检到的垃圾桶收集垃圾的总量×100%

    随机抽查。抽查一个行政村(社区),对所抽查行政村(社区)的10%的村民小组(小区)进行考评,按平均计算所得成绩。

    6

    加(减分)

    工作创新

    (10-15分)

    在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实施模式、相关设施设备配备和创新等方面;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受到县以上领导或单位肯定。视情加分。

    资料审核

    上级批评(15分)

    居(村)民投诉或被媒体监督曝光或出现网络负面舆论,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属实,1次扣1分,扣完为止;造成重大舆论后果,严重影响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属实,1次扣5分,扣完为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受到县以上领导或单位批评的,视情扣分:0.5-5分。

    资料审核


    附件3—2

    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对象:县直责任单位

    序号

    责任

    单位

    职责任务

    评分标准

    考评

    方式

    得分

    合计

    一、工作完成情况(16分)

    1

    城管局

    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研究与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违法监督曝光平台,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市民、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违反垃圾不落地和“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实施检查和执法。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并下发《铜鼓县园林绿化植物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3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3.        对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3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4.        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实施检查和执法(4分)。

    5.        对违反垃圾不落地和“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实施检查和执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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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宣传部

    负责全县垃圾分类宣传方案的制定,组织领导全县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1.        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4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3.        指导协调县属媒体及全县各行业公共媒介、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8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4.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3

    农工部

    负责指导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并下发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6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3.        指导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6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4.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4

    文明办

    负责协调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负责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协调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制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工作场所文明行为促进机制,提升公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等。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指导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3.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2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4.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文明创建督查内容(6分)。未纳入考核督查内容的不得分。

    5.垃圾分类宣传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2分)。未完成不得分。

    6.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5

    城建局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和方案批复时,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垃圾转运和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6分)

    3.        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垃圾转运和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6分)未督促的不得分

    4.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6

    环保局

    负责对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组织指导各乡镇(场、社管会)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检查;督促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废水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制定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方案。(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对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4.组织指导各乡镇(场、社管会)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检查(3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5.督促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废水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7

    房管局

    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1.        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我县物业服务企业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分)。未指定的不得分。

    3.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3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        组织开展我县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检查,督导物业服务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5.        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内容(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8

    商务局

    负责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各专业市场垃圾分类减量的推进工作;规范废品回收,开展资源再利用工作,推进回收网点建设,完善回收网络体系;提倡流通环节中包装材料循环使用,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3分)。未指定的不得分。

    3.        组织回收企业及时做好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工作。(3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4.        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可回收物回收工作。(1分)

    5.      制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方案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6.        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3分)

    7.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9

    市监局

    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加强经营者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组织开展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地沟油”的监督检查(5分)。

    3.        配合相关部门在餐饮服务单位、市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3分)。

    4.        对餐饮服务业的餐厨垃圾的投放进行监督管理。(4分)

    5.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10

    旅发委

    负责推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指导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树立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的新理念,组织动员星级饭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作为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了我县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分)未制定不得分。

    3.        对旅游行业管理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饭店完成对导游、饭店服务员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通过有效方式向外来游客宣传引导生活垃圾分类(3分)。未组织开展培训的,扣2分;未落实对外来游客宣传的扣1分。

    4.        建立我县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5.        组织开展我县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指导我县宾馆、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5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11

    教育局

    负责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及时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读本,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        及时下发垃圾分类教材并制定好课时计划(1分)。未完成不得分。

    4.        分批次完成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垃圾分类工作培训(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5.        建立全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2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6.        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督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5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7.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12

    卫计委

    负责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卫生城市创建考核内容。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全县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方案4分).未制定不得分。

    3.        建立全县医疗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3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        组织开展全县医疗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全县医疗单位完善配套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抓好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的工作落实,防止医疗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中,开展监督考评工作(5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5.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13

    文广新局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不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社会文化氛围。

    1.        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建立全县文化场馆、演出场馆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4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        组织开展全县文化场馆、演出场馆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指导全县文化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分)。未组织开展督查考评的不得分。

    4.        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4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5.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14

    妇联

    负责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我县发动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6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3.        对全县妇女及家庭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6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4.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15

    团县委

    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参与并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全县团员、青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4分)。未制定不得分。

    3.        组织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开展形势多样的垃圾分类宣导活动。(4分)。未组织不得分。

    4.        开展公共场所垃圾不落地的志愿者劝导、监督活动。(4分)未开展不得分。

    5.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16

    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督促推进全县县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场、社管会)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县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内容,加强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的管理工作,餐厨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和收运。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分)。未指定的不得分。

    3.        建立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3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        组织开展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检查,督导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5.        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县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内容(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17

    民宗局

    负责指导全县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和减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全县宗教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        建立全县宗教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4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        指导督促县级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5分)。未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5.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18

    交通运输局

    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及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宣传教育。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我县公共交通场所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分)未制定不得分。

    3.        建立我县公共交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4.        组织开展我县公共交通场所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指导我县客运站、公交站等公共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5分)。未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5.        在客运站、公交站、公共交通车辆等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19

    工业园管委会

    负责督促指导园区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我县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 建立我县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4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 组织开展我县园区企业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指导园区企业开展垃圾分类(5分)。未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5.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0

    银监办

    负责督促各银行及网点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制定我县各银行及网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建立我县各银行及网点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4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组织开展我县各银行及网点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指导各商业银行及网点开展垃圾分类(5分)。未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5.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1

    供水公司

    供电公司

    石油公司

    负责督促指导各所属网点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我县供水、供电、石油等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 建立我县供水、供电、石油等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4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 组织开展我县供水、供电、石油等行业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指导办公场所及各网点开展垃圾分类(5分)。未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5. 每月20日向县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2

    其他单位

    按要求开展本单位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4分);制定本单位(系统)垃圾分类方案(4分);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4分);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4分)。

    材料审核

    二、特色亮点情况(4分)

    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卓有成效完成各项任务。

    对于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或以文件形式推广其经验做法,或受到县级以上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的。


     

    bet365vip5办公室                    2018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