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vip5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铜鼓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5日
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17〕82号)和《铜鼓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铜府办发〔2018〕10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年底,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进一步提高我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在县城区建成2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开展示范线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工作试点,城区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2个住宅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并逐步推广至50%的县城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所有秀美乡村及新农村建设点和百里生态示范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积累经验。
二、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1)。主要任务安排如下:
(一)开展动员部署。4月上旬前,召开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制定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配齐工作人员。4月中旬前,完成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全面开展工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明确1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具体对接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开展;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配备3-5名编外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工作。同时,按居住小区每300户配备1名督导员、商业街按每100户配备1名督导员、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督导员的要求完成督导员队伍的配备。
(三)组织业务培训。4月中旬前,县城管局完成对县直各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县直各行业主管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对本行业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县委农工部完成对各乡镇(场)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完成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政村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和督导员的培训;县教育局分批次完成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县旅发委要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酒店分别完成对导游、酒店服务员的培训。
(四)启动试点工作。4月中旬起,启动2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创建工作,实施县城区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2个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每个乡镇(场)选择一个村(工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8年年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50%的县城建成区及所有秀美乡村、新农村建设点和百里生态示范带。
(五)配套硬件设备。4月底前,按照市里设备统一选型,根据我县实际需要,通过招标等方式采购分类垃圾桶、运输车等设施设备。同时,完成示范线路等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队伍建设。4月底前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完成分类垃圾桶、果壳箱的设置;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进展需要,适时启动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拆解厂和垃圾分类转运中心的建设及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提升终端处理能力。
(六)建立激励机制。6月底前,结合“垃圾兑换银行”模式,全面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制度,合理布局、建设积分兑换站,兑换成积分存入居民绿色账户。积分可兑换社会公益服务、实物商品等,形成“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受益”的利益链。
(七)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待出台),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政府性规范文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八)广泛宣传发动。4月份开始,通过新闻、报纸、广播、网络、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举手之劳”、“垃圾分类,呵护家园”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其他有宣传载体的县直单位在本单位宣传载体上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4月中旬,县教育局确保将垃圾分类的宣传读本发放至每一位学生。4月底,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村(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团县委、县文明办组织青年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5月起,新闻媒体等单位和乡镇(场、社区管委会)、村(社区)主动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并将问题曝光,促进居民(村民)和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九)开展工作总结。12月底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部署会,表扬先进,对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各单位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全县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挂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参加,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相应建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垃圾分类机构工作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全县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后,由县、乡镇(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保障。
(三)加强监督考评。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照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办法,实行交叉考核和聘请第三方考核的方式,对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及县直单位垃圾分类进行最严格的考核(具体考评方案见附件2),并将综合考核成绩呈报县委、县政府。
附件:
1.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2.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办法
3.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bet365vip5办公室 2018年4月5日印发
附件1
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
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成员单位 | 任务分解 |
1 | 县城管局 | 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研究与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违法监督曝光平台,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居民、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违反垃圾不落地和“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实施检查和执法。 |
2 | 县委宣传部 | 负责县垃圾分类宣传方案的制定,组织领导全县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
3 | 县编办 | 负责落实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机构调配。 |
4 | 县委农工部 | 负责指导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
5 | 县文明办 | 负责协调青年志愿者在城市公共场所对居民、游客进行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负责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协调青年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制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工作场所文明行为促进机制,提升公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等。 |
6 | 县城建局 |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和方案批复时,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垃圾转运和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分类收集亭、垃圾桶清洗点、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 |
7 | 县发改委 | 配合城管局、城建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和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按规划做好项目核准,指导企业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收费管理办法。 |
8 | 县教育局 | 负责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及时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读本,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开设“环保小站”,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
9 | 县环保局 | 负责对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组织指导县乡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检查;督促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废水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
10 | 县房管局 | 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
11 | 县商务局 | 负责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各专业市场垃圾分类减量的推进工作;规范废品回收,开展资源再利用工作,推进回收网点建设,完善回收网络体系;提倡流通环节中包装材料循环使用,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
12 | 县旅发委 | 负责推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指导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树立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的新理念,组织动员星级饭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作为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
13 | 县卫计委 | 负责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严控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投混放,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
14 |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负责督促推进县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县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内容,餐厨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和收运。 |
15 | 县工信委 | 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以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
16 | 县财政局 | 负责保障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督促各乡镇(场、社管会)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垃圾分类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 |
17 | 县法制办 | 配合上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立法调研,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
18 | 县农业局 | 负责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抓好废旧农膜和农药瓶(袋)的回收处理工作,推进“净菜进城”,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 |
19 | 县市监局 | 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加强经营者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
20 | 县水务局 | 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水面垃圾清理和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
21 | 县国土局 |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审核,指导各乡镇(场、社管会)做好用地计划安排,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
22 | 县科技局 | 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方面的科技宣传和科技服务等工作。 |
23 | 县文广 新局 | 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不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社会文化氛围。 |
24 | 县妇联 | 负责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25 | 团县委 | 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参与并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
26 | 县民宗局 | 负责指导全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和减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
27 | 县公安局 | 对涉嫌非法偷运有毒有害垃圾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全县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垃圾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相关车辆挂牌等的协调保障。 |
28 | 县民政局 | 负责协调驻县部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
29 | 县交通局 | 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及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宣传教育。 |
30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负责督促指导园区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
31 | 县银监办 | 负责督促各银行及网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
32 | 县城投 公司 |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的融资。 |
33 | 供水公司 供电公司 石油公司 | 负责督促指导各所属网点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
34 |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 | 按照职能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垃圾分类的协调、宣传和保障工作并积极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
35 | 社区 管委会 | 负责督促指导各社区居民开展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
36 | 各乡镇(场) | 为辖区垃圾分类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备建设和组织实施等。 |
37 | 全县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中小学校等 | 按照本方案积极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落实。 |
附件2
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管理考评办法
为深入推进铜鼓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的检查监督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根据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总体要求,结合2018年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工作实施主体
考评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实施(局部考评内容引入第三方考评)。
二、考评范围和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县直责任单位。
三、考评工作安排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
四、考评内容
(一)乡镇(场),社区管委会
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硬件配置、组织管理、分类效果、加(减)分六个方面。
(二)县直责任单位
组织领导、工作成效、任务完成、报送信息、特色亮点情况等方面。
五、考评方法
主要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问询、民意测评等方式。
六、考评计分与奖励
检查考评项目实行累计扣分制,不符合标准或是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均按《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扣减相应分数,加(减)分项列入考评。
七、考评成绩综合运用
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和县直责任单位的考核成绩报县委、县政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占比2%)、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分值3分)和文明单位考核体系(实行考核未达标一票否决制)。
八、工作要求
(一)县城管局、农工部、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督导工作,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明显落后的要限期整改,并将情况及时报县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县直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序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
附件:
3—1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考评对象:全县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
3—2铜鼓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考评对象:县直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