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析如何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4日 字体:[][][
  •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助和继续教育的重要举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界解决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各项帮教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尽管国家对安置帮教工作十分重视,但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需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重视和认真解决,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面临和需要正视的问题。

    (一)刑释解戒人员的思想动态、流动情况掌握不够。刑释解戒人员流动不断加大,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多,不少刑满释放人员根本不回户籍地,从监所出来后就直接到外地打工,脱离监管视线,去向不明,使安置帮教工作无法及时跟上,能主动与司法所联系的,基本是思想稳定、认罪态度良好、对社会危害较小的,而失去联系的则往往是重点帮教对象,因衔接制度的不完善出现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难以预防,也无疑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隐患。

    (二)就业安置难度加大,回归后难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大多没有一技之长,现有条件下的就业安置难以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根本问题。帮教安置工作机构只能是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临时性社会救助,联系相关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鼓励他们自谋职业。他们大多数都缺乏必要的就业技能,虽然在“狱、所”内进行了一些技能培训,但受培训资金、场地等条件的限制,难以满足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的要求,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三)安置帮教主体单一,缺乏社会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被社会所接纳,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安置帮教工作都是以政府为主导,极度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而安置帮教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应当由社会主导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参与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四)队伍力量薄弱。目前,帮教安置工作基本上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完成,基层司法所还承担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任务相当繁重和艰巨。然而,由于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当地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也很紧缺,司法所有限的人员又承担着繁重的乡镇中心工作任务,如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50%以上都被当地党委、政府安排包点,从事乡镇中心工作。有限的工作人员既要承担乡镇中心工作,又要抽出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职业务工作,司法所承担的工作负荷,是一般人无法体验的。

    二、对安置帮教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构造系统化管理模式。首先,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对刑满解教前及时准确地填写、寄发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给各地安置帮教部门备案,再由安置帮教部门将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分派到司法所。监狱及劳教部门对可能不报到的对象要及时反馈信息和跟踪落实,切实做好档案衔接工作。其次,各级安置帮教部门要组织好基层落实报到登记和接待工作,并对刑满释放人员建立档案登记制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帮教氛围。 帮教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有的群众还不理解,这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特别是基层司法所是承担帮教安置工作的主体,要改变目前司法行政机关一家孤军奋战的局面,整和社会资源,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消除社会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偏见和歧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就必须在“宣”字上求新意。 一是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在全社会树立和谐公正、以人为本的理念,正面引导社会理解、关注、支持安置帮教工作; 二是大力宣传新生创业、回报社会的帮教典型,消除社会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偏见和歧视,创造和谐、宽松的安置帮教工作环境;三是大力宣传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抓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发展。

    (三)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机构、人员、经费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向深度发展的“瓶颈”。因此,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使每个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中有1人专门从事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基层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培训,落实工作报酬,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投入,把安置帮教工作专项经费统一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四)建立机制,促进就业。建立和完善安置与帮教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强各级综治、司法、公安、劳动、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在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基本生活问题后提高就业和创业率。鼓励、引导回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依靠市场需求实现就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度正在逐步加大,我们要面对新形势、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知难而进,坚持市场化安置的路子,对这些人的安置工作,重点在技能培训和就业的政策上进行扶持。

    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是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安置帮教的重大作用,大力推进各项制度,并在工作中不断改革完善这些制度,使安置帮教在中国产生强大的生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不断促进铜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