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综合考核工作相关考评单位:
为整体推进“四个全域”、加快“百里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根据《铜鼓县2018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方案》(铜办字〔2018〕23号)要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作风办(县行政中心621室),为更好地推进科学考核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制定考核方案。各牵头考核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经分管县领导审签,于4月24日前报县作风办备案。
2.实行季度考评。各牵头考核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考核细则,每季度组织一次调查考评打分。考评意见及分数需按照(铜办字〔2018〕23号)文件要求,按照乡镇、部门单位考核体系,折算成考核方案中明确的相应分值,经分管县领导审签后,上报县作风办汇总。其中,第一季度考核打分情况于4月28日前报送,第二季度考核打分情况于7月15日前报送,第三季度考核打分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送,第四季度考核打分情况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
县作风办将汇总各考评单位季度考评情况,并将考评结果及时移送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018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相关考评单位
铜鼓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2018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相关考评单位
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人武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编办、老干局、信访局、工商联、公安局、司法局、发改委、生态办、统计局、人社局、机关事务局、旅发委、财政局、国资委、民政局、工信委、安监局、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城建局、城管局、房管局、交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工部、扶贫和移民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水产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公路局、气象局、科技局、防震减灾局、教育局、卫计委、市监局、征补办、深改办、作风办、法制办、信息办、应急办、村建办、文明办、综治办、重点项目办
铜鼓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印发 |